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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苏康码”赋黄码和转码有关事项的通告(第7号)
日期:2022年03月16日浏览:1036 次

       3月10日起,我市在外市来宁人员核酸检测中陆续发现新冠病毒检测阳性感染者。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及时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现将我市“苏康码”赋黄码和转码管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赋黄码对象

       对与阳性检测者有时空伴随的人员进行赋黄码,按照“苏康码”黄码进行管理。

       二、黄码转绿码方式

       1.被赋予黄码人员需实施3天自我健康监测(发生异常及时报告),并到指定机构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需大于24小时),如结果均为阴性,可自动转为绿码。

       2.符合转码条件未能自动转码的黄码人员,凭相关证明向所在街道、社区(村)登记、报告,由社区汇总逐级审核转码。

       3.在省外人员可委托在宁亲友提交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上述流程办理。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为及时有效地为符合黄码转绿码条件的人员提供服务保障,特设立“苏康码”黄码人员核酸检测专用采样点,具体点位详见附件。

       2.“苏康码”黄码人员请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村)登记,遵守相关防疫规定,除封控区范围内人员、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人员外,其他黄码人员,需到黄码专用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3.凡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责任。

 

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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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常年法律顾问 崔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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