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时刻遵守下列一般防护要求
要始终知道你在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并做好必要的防范。
在没有合适的安全防护装备的情况下,不要企图进行任何的现场活动,并应知道如何使用这些装备。
所有的活动都应在确保所受照射保持在合理可行尽可能低水平的条件下进行。
要知晓应急工作人员返回水平。应急工作人员返回剂量是作为一种指导水平,而不是限值,在具体应用时,必须作出判断。
不要在剂量率达到或超过1mSv/h 的地方逗留。
在剂量率大于10mSv/h的区域里,继续工作要倍加谨慎。
除非接到环境分析/辐射评价负责人的指令,不应进入剂量率大于100mSv/h 的区域。
注意采取时间、距离和屏蔽手段防护自己。
进入高剂量率区域前,要与监督员共同制定预案。
不要冒不必要的风险。不要在任何污染的区域区内进食、饮水、吸烟、揉眼或使用化妆品。
有疑问时,向组长或协调员寻求建议。
第二步:按照上级指示服用稳定性碘片,剂量100 mg/片的稳定性碘的风险很小,能保护甲状腺几天,如果放射性碘污染将持续几天,应服第二片。持续 照射情况下,可每日一片,连续服用不应超过10次。服用稳定性碘不能替代其它呼吸器官防护措施。
注意:可防止的剂量大于100mGy情况下服稳定性碘是正当的。应在预计放射性碘进入体内开始前4小时服用,或在放射性碘进入体内时立即服用,最迟应在放射性碘进入体内6小时之内服用稳定性碘。但在放射性碘持续或多次进入体内的情况下,服用稳定性碘的时间可不受上述限制。
第三步:在个人剂量记录中注明服用稳定碘后的身体反应。
第四步:如果放射性碘污染持续几天,根据指示服用第二片稳定性碘片。
应急工作人员返回剂量导则预置值(根据累积外照射剂量数据)
Ⅰ类:抢救生命行动 , 返回剂量导则预置值(EWG) ,返回剂量导则预置值(EWG)250 (a,b)
Ⅱ类:防止严重损伤,避免大的集体剂量,场外周围剂量率监测 (剂量率), 返回剂量导则预置值(EWG) < 50 (a)
Ⅲ类:短期恢复活动,执行紧急防护行动,环境采样 , 返回剂量导则预置值(EWG)< 25 (a)
Ⅳ类:长期恢复活动,与事故无直接联系的工作 职业照射指导值。
(a) 假定照射前已采取甲状腺阻断措施。如果没有采取阻断措施,表中EWG值应除以5;如果采取呼吸道防护措施,EWG乘以2。应急响应人员应是完全自愿的,而且了解辐射的潜在后果。
(b) 如果有正当理由该剂量可以超过,应尽一切努力将剂量降到导则剂量以下。
以上列出了应急工作人员返回导则。计算中假定吸入途径碘致甲状腺剂量已被有效阻断。执行时,该导则中的剂量根据应急工作人员个人剂量计的累积读数。应注意,没有适当的防护服时,高剂量地区的皮肤剂量也可以成为主要照射途径,而引起确定性效应。返回导则不是限值,应用时应进行判断。应急工作人员遵守可利用的辐射防护规程,作一切合理的努力,争取不超过返回剂量导则。
第五步:事故早期阶段结束后,在应急工作人员作其它放射工作之前,应确认其在早期阶段所受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