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监测胎儿生长,减少畸形儿和缺陷儿的出生,孕期超声检查是非常必要的,但究竟该什么时候做超声检查确实是困拢不少准妈妈的一个问题。通常情况下,可以把孕期的超声检查分为四个阶段来安排:
第一次,孕7-14周。孕7-8周时超声有助于判断是否为宫内孕,但如果此阶段并未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情况,则建议第一次超声检查的时间在11-14周,此时通过超声可以测量冠臀距即胎儿头顶至臀底的距离,以确定准确的孕龄,为胎儿以后的生长发育提供标准。另外还可以测量NT值即胎儿颈项皮肤透明层,结合孕龄判断胎儿颈项透明层是否增厚,NT增厚能早期筛查胎儿染色体疾病,NT和孕16-20周时的唐氏筛查结合可对大部分胎儿染色体疾病做出诊断。
第二次,孕18-24周。这时胎儿各器官的结构和羊水量最适合超声检查,胎儿异常的检出率较高。通过此阶段的胎儿结构筛查,可以观察胎儿的大小和胎头、鼻唇部、脊柱、心脏、肺、胃肠、双肾、膀胱、外生殖器、四肢及胎盘、羊水的发育情况。
第三次,孕30-32周。这期间的超声检查重点是观察各个生长指标,测量胎儿双顶径、头围、股骨长和腹围,观测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否与孕周符合,了解是否存在因妊娠期高危疾病如高血压、胆汁淤积症、糖尿病等所导致的发育迟缓或巨大胎儿,并筛查孕中晚期才出现的胎儿发育异常。
第四次,分娩前。这期间的B超检查注重确定胎盘的位置及成熟度、脐带的位置和羊水情况、估计胎儿大小,并通过脐血流判断胎儿安危。医生了解这些情况后对于宝宝的安全分娩和母亲的健康平安都是非常重要的。
正常情况下孕期按上述四个阶段做4-5次B超检查就足够了,但如果孕期出现腹痛、阴道流血、胎动频繁或减少、胎儿发育不均衡及胎位不清等异常,则需根据医生检查情况酌情增加检查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