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系统食物中毒的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会同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南京市食物中毒卫生应急处置暂行工作程序》。
版权所有: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Copyright ©2009-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紫竹林3号(210003) 电话:(025)12320 邮箱:nj12320@yeah.net
感谢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常年法律顾问 崔晓玲
建议使用1440×900分辨率,32位色,Netscape6.0、IE7.0 以上版本浏览器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