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拟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招标。
项目背景
为切实做好卫生信息安全工作,保障核心业务系统的稳定运行和正常运转,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以及卫生部印发的《卫生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我中心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测评。
对投标人的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为国家或省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测评机构(即:具备“DJCP”资质)。
均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司在南京注册成立(不含分公司及办事处),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均须提供不少于三个等级测评项目案例。
具备从项目开始到持续维护服务期一年的本地化持续服务能力和措施,并能提供7*24小时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服务。
凡到现场参加投标的人员均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其它身份证明(如驾照、护照、军官证)。
三、服务内容:
根据卫生部等级保护测评指导意见要求,我中心本次测评的系统为三级。
中标测评机构需根据测评结果出具测评报告;中标测评机构需根据测评报告进行差距分析,出具整改建议方案,并协助我中心对测评不符合项进行整改;中标测评机构需确保我中心所测评信息系统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并在主管部门备案确认。
具体测评业务系统如下表:

四、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采购人将在谈判结束后现场公布结果,一周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50%;测评工作结束,出具测评报告和整改建议报告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50%。
发票开具: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一周之内,向采购人开具合同相应金额发票;
五、报价及相关文件:
1、本次项目,投标人应根据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和需求,中标后不得更改。
2、所有投标价格均为人民币最终报价。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3、采购人特别声明:本次评标将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4、投标方须提供不低于3个测评成功案例,有卫生行业案例优先;
5、投标方须提供切合我中心实际情况的信息安全服务方案及网络安全应急支撑服务;
6、投标文件包括:报价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资质、相关项目案例、技术解决方案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六、评标办法及基本规则:
本次招标的评标规则为最低价中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请于2014年12月 22 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市卫生信息中心8楼 2801 会议室,过时投标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12月22 日14点 40 (北京时间),于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8楼 2803 会议室开标。
九、解释权:凡涉本次采购的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投标联系人: 李维冬
联系电话: 025-83626651
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2014年12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