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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
日期:2013年12月26日浏览:15580 次

各有关区卫生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参合农民的保障水平,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工作,现将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市级财政补助标准明确如下: 

  一、人均筹资标准 

  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不低于600元,其他区不低于650元。 

  二、农民个人缴费标准 

  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个人缴费标准: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不低于130元,其他区不低于150元。低保、五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然按照原规定执行,由市和区财政各承担50%。 

  三、市级财政补助标准 

  2014年度市级财政对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参保农民每人补助180元,其他区每人补助100元。 

  各级财政要落实资金,确保应承担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希望各有关区按照此通知精神,做好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筹集等相关工作。 

    

    

    

  南京市卫生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15日 

主管: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南京市卫生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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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江苏捷士达高校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支持 常年法律顾问 崔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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