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8浏览次数:2658次
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各区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爱卫办《关于开展元旦春节“两节”爱国卫生专项活动的通知》(苏爱卫办〔2023〕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爱国卫生专项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补齐城乡环境卫生短板
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组织动员优势,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努力补齐环境卫生短板,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问题进行“回头看”,并举一反三,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有效提升城乡环境面貌。元旦春节前集中部署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聚焦人员密度高的工地工厂宿舍、学校宿舍、农贸市场、机场、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重点场所和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建筑(拆迁)工地、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等薄弱区域,全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和垃圾杂物,强化环境卫生管理。进一步完善街镇、社区、乡村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发挥物业、居(村)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等作用,发动商户落实“门前三包”,定时定点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营造整洁城乡环境。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群众,积极开展单位、居民小区和家庭环境卫生大扫除,打造卫生整洁、文明有序、健康祥和的节日环境。
二、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有效降低媒介传播风险
各区、各单位要根据冬春季传染病流行趋势,结合病媒生物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组织病媒生物防制专业技术培训和综合防制活动,坚持环境治理与药物防制相结合、专业防制和日常防制相结合,统筹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要强化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规范设置防制设施,疏通排水系统,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要以民防工程、地下室、地下车库和轨道交通地下车站等各类地下空间以及工厂、企业、学校、宾馆等为重点,统一开展越冬蚊、臭虫等巡查和防制活动(臭虫预防控制技术指南,附件1),特别是对床板、床垫、床架、家具等臭虫栖息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杀。要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不损坏防制设施,及时清理垃圾杂物、卫生死角和庭院积水,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有效降低媒介传染病传播风险。
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提升群众防病能力
各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挥基层组织、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传播卫生健康知识,传授健康生活技能,引导群众自觉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组织健康科普专家,深入工地、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社区、村镇等重点场所和单位,开展卫生防病及健康知识宣传,加强臭虫等病媒生物防制相关知识以及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持续提升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卫生防病能力。各区要利用学校元旦、春节假期前教育,开展一次“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引导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培养并坚持健康生活习惯,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庭成员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摒弃不良习惯,保持居家环境干净整洁,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各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和当前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抓紧安排部署“两节”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各区爱卫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爱卫会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城镇创建成果;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各区爱卫办认真总结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并统计辖区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品数、开展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场次数、受众人数以及清理卫生死角数(附件2),于2024年3月5日前报送至我办。
附件:附件1.docx
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